為從高流行病風險國家/地區抵達羅馬尼亞的人建立隔離區
今天, 國家緊急情況委員會 通過了第 NO. 號決定。 36. 關於發現 COVID-19 大流行和製定保護人口的必要措施。
我從今天的判決中提取了第 2 條第 1、2、3 和 4 款。
第 2 條 (1) 自本決定作出之日起,對根據第2
(2)確定流行病學高風險國家/地區的標準是每14萬居民最近100.000天的新病例累計發病率,必須高於羅馬尼亞同期的記錄。
(3) 基於第 1 條規定的標準。 (XNUMX),國家公共衛生研究所為從這些國家/地區抵達羅馬尼亞的人員制定了隔離措施的國家/地區清單。
(4) 標準中提供的清單。 (3) 每週一由國家公共衛生研究所更新/審查,並在網站 www.insp.gov.ro 上發布。
因此,INSP 必須列出正在製定隔離措施的國家/地區。 我們提醒您 INSP 6月XNUMX日發布綠名單最後更新,與不推薦隔離/隔離措施的國家(綠色區域)。
那些有興趣的人,你可以在下面找到決定號。 36 年 21 月 2020 日 XNUMX 日
36 年 21 月 2020 日 XNUMX 日決定話雖如此,我們正在等待來自 INSP 的更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