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的旅行條件:COVID-19 檢測呈陰性並自我隔離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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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通知,立陶宛共和國當局已於 17 年 2020 月 XNUMX 日修訂了歐盟成員國、歐洲經濟區的公民和永久居民進入該州的條件,如以及瑞士聯邦和英國、英國和北愛爾蘭。  

根據這項新決定, 羅馬尼亞被列為感染率超過 25 例/100.000 居民的國家類別. 所以, 從此類國家抵達立陶宛共和國的人必須檢測出 COVID-19 感染呈陰性, 執行, 在離開的狀態下, 與 抵達立陶宛共和國前最多 72 小時 並自我隔離 14 天。 在此決定之前,來自包括羅馬尼亞在內的此類國家的人員不能進入立陶宛共和國。

同時,從國外通過空中或海上抵達立陶宛共和國的人員, 必須在立陶宛共和國國家公共衛生中心註冊 (https://keleiviams.nvsc.lt/en/form) 進入該國之前。 使用公路/鐵路交通工具的人員必須在抵達後 12 小時內完成此程序。

立陶宛共和國當局宣布的措施不適用於過境該國領土返回居住國的人員。以及其他特定類別的人,根據立陶宛共和國外交部網站上提供的信息 -https://urm.lt/default/en/important-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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