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的新旅行條件,自 27 年 2020 月 XNUMX 日起生效。查看主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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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年 2020 月 30 日,奧地利當局發布了一項新條例,修訂了進入和過境奧地利共和國的條件。 新條件適用於來自包括羅馬尼亞在內的有旅行警報的國家,有效期至 2020 年 XNUMX 月 XNUMX 日。

隔離期為10天

與之前措施相比的主要變化是 SARS-CoV-2 生物分子檢測的有效期縮短 從 4 天到 72 小時 減少在家中或適當地點單獨監禁的時間, 從 14 天到 10 天.

SARS-CoV-2 的陰性測試,不超過 72 小時

根據新規定,自 27 年 2020 月 00 日 00:XNUMX 起,來自羅馬尼亞的羅馬尼亞公民和歐盟成員國如果持有 SARS-CoV-2 分子檢測陰性,不超過 72 小時, 由德語或英語證書證明。

在他不在的情況下, 那些人和他們一起生活的人 需要在家隔離10天 或在進入奧地利共和國後立即在合適的地點,其費用必須由有關人員承擔。

如果隔離期間對 SARS-CoV-2 進行的分子生物學檢測為陰性,則暫停 10 天內建立的隔離。

如果外國人無法出示醫療證明或適當住宿證明,奧地利當局將不允許進入奧地利共和國領土。 

新規定也適用於羅馬尼亞遊客。

對於第三國國民(非歐盟)來自羅馬尼亞的人員,只有在 SARS-CoV-2 分子生物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情況下才允許入境,並需要自費在家或在合適的地點單獨監禁 10 天。 如果他們不能證明他們有足夠的隔離住房,他們將被拒絕進入l.

來自以下國家的人:安道爾、比利時、丹麥、德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希臘、愛爾蘭、冰島、意大利、克羅地亞、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摩納哥、荷蘭、挪威、波蘭、聖馬力諾, 瑞士,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 西班牙, 捷克共和國, 匈牙利, 梵蒂岡, 英國, 塞浦路斯, 如果他們出示證明在奧地利或上述國家居住/居住權的文件並證明他們在過去 10 天內沒有在奧地利或這些國家以外旅行,則可以自由進入奧地利.

永久允許過境

對於來自羅馬尼亞並前往其他州的公民,允許永久過境,無需停留. 地方當局可能要求出示證明文件以確保進入目的地國: 住所/住所/居住權/勞動合同/其他需要入境的證明,例如,必要的醫療、研究和完成過境申報的證明,如下所示。

過境奧地利聲明

對在羅馬尼亞和奧地利之間旅行的羅馬尼亞公民的建議

  • 走陸路: 建議在進入奧地利之前或從第一個加油站(過境後立即)購買一張證明已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的貼紙。 如背面所示,貼紙必須粘在擋風玻璃上。 否則,將被處以罰款。
  • 鐵路:  我們建議定期查閱兩國鐵路公司的網站。 與公路運輸相同的規則和例外適用。  
  • 空運: 羅馬尼亞-奧地利的直飛航班在 16 年 31.07.2020 月 XNUMX 日至 XNUMX 日之間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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