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31 年 2020 月 XNUMX 日起,斯洛文尼亞境內的新旅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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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斯洛文尼亞當局宣布了關於通過斯洛文尼亞共和國領土入境和過境條件的新措施,該措施於 31 年 2020 月 XNUMX 日生效。

新的條件 針對公民 來自(哪裡 流行病學風險高的國家, 包含 羅馬尼亞,以及保加利亞和盧森堡等其他歐洲國家。

因此,根據斯洛文尼亞當局公開提供的信息, 來自羅馬尼亞的公民 進入斯洛文尼亞共和國是為了停留(而不是過境) 必須在酒店或其他指定地點單獨監禁 14 天

無法指明自我隔離地點的人 將被放置在 制度化隔離. 某些類別的人員,例如過境人員或承運人,免於自我隔離/檢疫。 所有豁免類別的列表可以在羅馬尼亞駐盧布爾雅那大使館的網站或下方的文章中查閱。

例外-紅名單-斯洛文尼亞

關於 過境,斯洛文尼亞當局表示, 允許. 主要條件:中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還, 地方當局 可以要求從斯洛文尼亞共和國領土過境到其他歐洲國家的羅馬尼亞公民提供有關在目的地國領土上的入境權以及旅行目的的證明文件。 但是,將不允許有明顯感染症狀(發燒、咳嗽等)的人在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境內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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