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烏克蘭禁止包括羅馬尼亞人在內的外國公民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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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27年2020月29日,烏克蘭當局改變了外國人進入烏克蘭的條件,該條件將於2020年XNUMX月XNUMX日生效。

因此,根據烏克蘭當局公開傳達的信息,從 29 月 00.00 日 28 點至 2020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禁止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士進入烏克蘭境內。

最多可在 2 天內確認離開烏克蘭的文件過境

下列類別除外:烏克蘭公民的一級親屬; 在烏克蘭持有工作許可證的人; 應烏克蘭公司代表的邀請抵達烏克蘭的專家; 在進入烏克蘭領土後最多 2 天內持有確認離開烏克蘭的文件的過境人員; 在烏克蘭擁有永久或臨時居留權的人,由證明文件確認; 來學習的人; 抵達烏克蘭接受治療的人員; 貨車司機、飛機、海船和內河船隻的工作人員以及火車工作人員; 應文化機構邀請抵達的文化人士; 參加體育比賽的人; 攜帶乾細胞進行移植的人; 應烏克蘭總統、議會、政府、總統府、外交部邀請抵達的外國官方代表團成員、國際組織僱員以及隨行人員。

需要 COVID-19 醫療證明

上述類別的人必須在州邊境購買健康保險,以支付 COVID-19 的任何治療費用和/或檢疫費用。

保險單必須由在烏克蘭註冊的保險公司或在烏克蘭設有代表處的外國公司簽發。

以下類別的人也可以進入烏克蘭領土(無需購買 COVID-19 保險單):難民或需要國際保護的人; 外國外交使團和領事館工作人員、駐烏克蘭國際組織代表及其家屬或應外交部邀請抵達烏克蘭的人員; 北約成員國和參與國的軍事教官 “和平夥伴關係” 或應國防部邀請抵達烏克蘭的人員。

有關當局下令採取的新措施的信息可以在下面訪問 鏈接, 在烏克蘭語中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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